街頭塗鴉

照片取自網路http://ppt.cc/tnVe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

街頭塗鴉一開始就是挑戰體制、拒絕規則、遊走法律邊緣的創作方式。而有所表達的作品,我覺得都有它存在的價值。當然有別於藝術館裡頭展覽的作品,街頭的塗鴉,本來就要承擔被批評、被清洗(因而不期望它能被保存),乃至犯法的風險。幾屆的集會遊行,以及保護老街行動的時候都有零星的街頭塗鴉出現。而一開始帶起壁畫風潮的爾納斯的畫作,為什麼在檳城各處街頭可以被居民、遊客和政府所接受,或許就在於,它們本來就是懷舊情調的、不具攻擊性的、沒有訴求性的,所以才那麼容易被歡迎接納。那麼現在國內到處都出現了不預期的壁畫,終於也引起了不安和厭惡的反彈,也終於要到此時,街頭塗鴉才回歸到挑戰感觀、挑戰形式、體制和公權力的本質上。先不論壁畫是不是良莠不齊,或者嘩眾取寵,這些塗鴉既然選擇公共街頭為發聲的場域(如柏林處處的街頭壁畫),本來就應該要有引起不滿、無從保存的覺悟(甚至以此為目的)。我其實期待更尖銳、更「影響市容」的塗鴉作品出現,也預期它們將會更快速、更絕決地被消滅。這其實都不重要,我始終覺得,所謂創作,就是有話要說;至於要不要進美術館,或者讓街頭的歸屬街頭,都應該是創作者本身的自覺和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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